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蚂蚁工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佚名时间:2019-09-16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精神要求,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和素质,设立“bv1946伟德官网蚂蚁工厂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为保证众创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蚂蚁工厂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任由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企合作处负责人担任。

(二)蚂蚁工厂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各创业团队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审核各院系创业个人和团队的申请和初审工作;

3.聘请校内外指导教师等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4.负责安排创业团队的准入;

5.定期组织大学生创业团队分享创业心得,交流创业经验,提升创业技能;

6.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办理入驻众创空间手续。

二、入驻众创空间的条件与程序

(一)入驻条件

1.申请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综合素质高,无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记录,拥有比较成熟的创业项目;

2.申请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适合在办公室内实施,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水平,能够依托学科专业发展,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且符合工商登记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合法经营,接受学校对经营活动的相关督导检查;

5.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6.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7.自觉遵守众创空间相关管理规定;

8.主动接受创业培训指导活动。

(二)申请入园所需材料

1.《蚂蚁工厂众创空间入驻申请表》(附件);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学生证、身份证明、学习成绩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三)入驻程序

1.院(系、部)审核学生提交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以及审核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推荐优质创业项目到管委会办公室;

2.众创空间项目评审委员会受理、审核、评估各院(系、部)上报的学生创业项目,报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

3.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注册等手续(入驻经营户须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税务注册等手续);

4.项目入驻、孵化;

5.孵化成功离场或者按规定退出。

三、日常管理与考核

(一)项目管理

1.园区指定的场所仅限经审批入驻的项目使用,入驻项目不得转借、转租,若有违背,场所无条件收回;

2.创业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为自入驻起至负责人毕业后一年(项目必须有在校生参与);

3.经营期结束,或负责人毕业,或公司中途退场,须办理离场手续,交还经营场地,并按照学校或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库存物品和工商等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4.诚信经营,照章纳税,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按规定时间在众创空间开展工作;

5.按时向管委会办公室提供真实财务报表;发生经营范围及管理人员变更,应提前一周通知管委会办公室,并在变更后到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6.做好防火、防盗、防骗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园区财产的完好,保持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7.管委会办公室为入驻个人和团队推荐专业创业导师,并不定期组织包括工商管理、财务经营、市场营销等创业专业知识培训,以及创业素质拓展等相关活动。

(二)项目考核

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入园项目进行定期考核。

入园公司出现以下情况,将对项目经营者进行处理,并且清理所属公司退出众创空间;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项目经营者承担相关责任。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管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责任事故或投诉的;

2.未按管委会办公室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和报告的,或提供虚假报告、资料及报表的;

3.经营场所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挪作它用的;

4.损坏浪费众创空间财产的;

5.不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创业的关系,学业成绩显著下降,影响正常毕业的;

6.未经管委会办公室同意擅自更改经营项目的或擅自转包的。

四、退出条件与程序

(一)协议期满退出

进驻创业团队与众创空间管理部门协议期满,到众创空间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二) 自动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众创空间管理部门提出退出申请,经众创空间管理部门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三)孵化期满退出

创业团队负责人毕业一年内在众创空间进行孵化,一年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四)勒令退出

1.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创业团队,众创空间管理部门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2.对严重违反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创业团队,众创空间管理部门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五、众创空间为入园公司业主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桌椅和免费水电暖服务;

2.提供相关商业项目和市场信息;

3.提供创业导师推荐服务;

4.组织创业培训和辅导;

5.组织与关联企业及政府部门的对接;

6.协助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7.协助申报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

8.协助办理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9.协助入园企业(项目)进行企业推广宣传;

10.协助入园企业(项目)解决其它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众创空间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创新创业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