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学生中持有的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枪支(含具有杀伤力的玩具枪支)、易燃易爆物品、反动宣传品、500W以上的电热器具等。
1、各学院进行自查,各学院在4月23日前要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收缴违禁品,做好登记。
2、安全稳定工作处于5月1日—15日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
1、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对学生中持有上述违禁品的,应要求学生主动上缴,对主动上缴的学生不予处罚。
2、请各学院务必在4月27日下班前将检查结果和安全隐患情况报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电话:85201332邮箱地304714146@qq.com。)
3、安全稳定工作处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对情节严重的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供稿人:李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