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教育局,省属高校教育学院,中高等职业院校,厅直属单位: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简称“2019年度课题指南”)经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所属单位及教育科研人员,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认真组织好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如期按分配指标上报课题。
(一)申报者可将《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2019年度课题指南”中重点关注选题,作为选题的参考。申报者在填写《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简称“《课题申请书》”)时务必注明学科分类和课题类别。
(二)重大课题实行招标研究或委托研究方式,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
(三)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申请者应从“2019年度课题指南”的重点关注选题中确定选题。
(四)一般课题(小微课题),申请者可自行确定选题。
(一)2019年度课题申请采取文本申请形式,《课题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二)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包括《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19年度)》《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情况简表》《课题汇总表》等均可从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下载。
(三)省属高校教育院(系)、职业院校限报重大、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课题。
(四) 2019年度课题文本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 5月 10日。请各单位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019年度课题,按照重大课题自由申报、其他类别课题限额申报的方式组织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课题的分配名额,进行初审,择优集中上报。
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申报名额分配如下: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限报5项,其他省属高校教育学院和省属职业技术院校限报2项。石家庄、邯郸、保定,11项/市;邢台、沧州、唐山,10项/市;廊坊、衡水、张家口,9项/市;承德、秦皇岛,8项/市;定州、辛集,2项/市。
小微课题申报名额分配如下:石家庄、邯郸、保定,35项/市;邢台、沧州、唐山,30项/市;廊坊、衡水、张家口,20项/市;承德、秦皇岛,15项/市;定州、辛集,2项/市;省直幼儿园2项,省直属中小学2项。一般课题申报名额分配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项,民办高校2项。
各类别课题,均需报送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课题情况简表》以及加盖各市、高校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课题情况简表》一式3份,字数限2000字以内。
(一)申报重大课题的文本材料经各市、高校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后汇总报送至省规划办,各市、高校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对此类课题不进行初审。具体要求为:
2.《重大课题申请书》封皮复印5份,分别粘贴在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
(二)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文本材料经各市、高校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初审、汇总后,集中报送省规划办。具体要求为:
1.《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
报送材料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河北省教育厅北院,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66005937 66005906
附件:《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
2019年 4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