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校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我校于2023年9月21日下午邀请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公安分局赵佗路派出所副所长李葆春做校园安全讲座。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300余名学生参加活动,活动由学前教育教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郝艳在主持。
专家介绍:
李葆春,男,汉族,籍贯,陕西西安,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李葆春,男,汉族,籍贯,陕西西安,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一级警督。
1970.10出生于新疆和静县,1980随父母援疆后因工作调动,回原籍陕西西安生活读书,高中毕业后于1990年12月,响应党的号召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1411部队服役,历任班长、排长、连队政治指导员,司令部军务参谋等职,由于工作出色,91年年底被评为部队标兵典型,1992年1月光荣入党,先后三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党务工作者。
在部队服役期间,先后在石家庄市陆军学院、石家庄市陆军参谋指挥学院深造。2003年转业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公安分局赵陵铺派出所工作,2007年被新华公安分局评为社区民警先进典型,多次受奖。11年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任命为新华公安分局柏南110综合警务站副主任,2021年4月,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任命为新华公安分局赵佗路派出所副所长,担任石家庄市工程学院的法制副校长,河北政法学院的校外辅导员。
二、活动内容
活动现场,李葆春结合高校易发的典型案例分析、常见形式和诈骗种类以及校园贷款的特点、常见手法及危害,为同学们讲解了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法和作案特点,提醒大家要理性消费,同时告诫同学们防范诈骗要做到“五不”(不理睬、不点击、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三快”(被骗后急救快申诉、快报警、快取证)。民警还给现场的同学们介绍了近期公安机关实施的“断卡行动”,告诫大家违规出售、办理“伪实名”银行卡属违法行为,如果涉案,将会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处罚,当事人进入“失信人员名单”。
通过开展反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使同学们进一步加强了安全意识,了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手段和特点,掌握了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技巧,提高了自身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防性犯罪。 只有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特别针对财务人员、在校学生、网购人员等群体,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反诈方案,才能筑牢防诈反诈的坚实堤坝,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