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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作者:未知时间:2008-03-31点击数:

一、学生应该提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含机房、语音室,以下同),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能进入。

二、学生应自觉保持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安静、整洁,不能在室内吸烟、饮食和大声喧哗。

三、严格预习制度。学生在实验、实训前要做好预习报告,了解该实验、实训的要求、内容与方法及有关仪器、机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四、操作开始前,学生不得擅自运用仪器设备等,待准备就绪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动手操作。

五、学生在做实验或实习训练过程中,应爱护各类仪器设备和工具元件,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切断电源等),并向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实训带班师傅报告。

六、对操作或设备如有疑问,应向有关指导教师提出。仪器或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

七、每次实验或实训完毕,应先由指导教师检查实验结果并签名,然后将仪器设备、工具元件等整理复原,切断电源并登记《实验实训登记卡》,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离开。

八、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实训报告,缺交1/3以上者,该实验课程作不及格处理。

九、高年级学生需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课题或其它学习训练,其教学方案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

十、除必要学习用品外,学生不准携带其它私人物品、食品进入实验或实训基地,特别是上机实验不准自带与实验课程无关的光盘,否则一律没收。

十一、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验技能,提倡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己提出,在教学计划外做些探索性、研究性实验,但须先向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十二、本规则由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实训带班师傅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不听从指导、不遵守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应停止其实验和实训。如学生因此造成仪器设备、工具元件等损坏,将追究其责任,按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