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树立学习榜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十佳教职员工”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学校2016年度考核获得优秀格次的教职工。
二、“十佳教职员工”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4名、优秀辅导员2名、优秀行政管理人员2名、优秀中层干部2名。
获得我校“十佳教职员工”称号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并进行表彰。
三、评选标准
(一)教师
1、师德高尚、勇于创新,教学业绩突出。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教学规章制度。
3、出勤情况良好,2016年度无任何教学事故。
(二)辅导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爱护关心学生,在学生奖助学金等的评定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2、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所带班级在班风、学风、到课率、党团建设、班级文化建设、公寓文化建设等等方面表现突出。
3、出勤情况良好,2016年度所带班级在本年度无重大事故发生。
(三)行政管理人员
1、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
2、能高质量完成管理、服务工作,善于协调部门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本职工作能提出合理化和创造性的建议,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成绩突出。
3、出勤情况良好,2016年度本人所负责工作无重大失误。
(四)中层干部
1、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及较高的高职高专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实践能力,在领导本部门的工作中,有创新性思维。
3、出勤情况良好,2016年度本人所负责部门和工作无重大失误。
四、评选时间、办法和程序
1、推荐侯选人。3月30日至4月6日分系列由主管的副校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优秀教师侯选人的推荐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牵头,教学与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优秀辅导员侯选人的推荐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牵头,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优秀中层干部和优秀行政管理人员侯选人的推荐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长牵头,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系列按设立奖项名额的1.5倍向学校推荐十佳侯选人。
2、评选“十佳教职工”。根据推荐名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评选出“十佳教职员工”。
3、对评选出“十佳教职员工”名单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由人事处正式发文。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