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增强教学质量意识,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在10月12至11月7日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以检查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包括教师到岗和授课情况;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及师生互动情况;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等。
(二)教学资料
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表、教案、实训(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的完整和规范情况;课堂考勤记录情况,以及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的布置与批阅情况;《实训室运行记录本》的填写情况等。
(三)实习实训
重点检查各专业的跟岗实习开展情况,包括各专业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二级学院实习检查情况、校友邦平台使用情况等。
(四)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学进度安排(授课计划表)与实际教学进度的一致程度。
2.听课计划落实情况:根据已报备的听课计划检查《听课记录表》,检查听课落实程度。
3.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已报备的教研活动计划,查看《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检查活动内容和次数。
4.各类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院系自查和学校检查结合的方式。学校根据检查项目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
1.对课堂教学的检查采用巡查、抽查与听课相结合,组织学校教学督导专家进行随堂听课、评课和指导。
2.对教学管理、实习实训的落实情况,采取检查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3.对教学实施、教学效果采取参加教学信息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院系自查阶段(10月8日-10月24日)
10月8日-10日,院系制定本单位的自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及教学信息员召开时间地点等。
10月12日-24日,院系根据本单位自查方案开展期中教学自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阶段(10月12日-11月7日)
分为抽查、集中检查和总结反馈三个环节。
1.教学检查(10月12日-10月31日)
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具体分工情况如表1所示。
表1课堂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组 别
|
校领导
|
组 长
|
秘 书
|
成 员
|
检查场所
|
第一组
|
刘朝英姜 波
|
申丽坤
|
姜丽芳
|
李同鑫、赵振新
王 瑛、卢 佳
景阳诺、冯建伟
|
1. 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
2. 综合楼、第一实训楼、第二实训楼、运动场
|
第二组
|
董 芝
吴敬茹
|
马静媛
|
李会云
|
吴海军、杨 坡
王景超、卢 璐
吴红月、黄峥峥
|
备注
|
1. 各检查组于10月12日前召开会议,明确检查要求,在检查时做到评判标准一致。
2. 抽查时间各组长自定、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尽量做到节次全覆盖;
3. 检查地点按周交换,即质量月第1-3周,第一组检查场所为1-2-1,第二组检查场所为2-1-2;
4. 检查组秘书认真填写《bv1946伟德官网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
|
2.集中检查(10月26日—10月31日)
由教务处和校企合作处等部门集中检查教学资料、实习实训、教学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分工情况如表2所示。
表2材料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组 别
|
组 长
|
成 员
|
时 间
|
检查对象
|
第一组
|
申丽坤
|
王景超
卢 璐
郭琳琳
|
10月30日
|
会计一系、管理学院、
基础教育学院
|
10月31日
|
汽工学院、信息学院、
创新教研室、综合素养教研室
|
第二组
|
马静媛
|
姜丽芳
卢 佳
尹 鹏
|
10月30日
|
会计二系、经贸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月31日
|
建工学院、医护学院、
体育工作部、就业教研室
|
3.总结反馈阶段(11月2日—11月7日)
学校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检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1. 各院系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10月11日上午12:00前,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sjzcjjwc@163.com。
2. 各院系将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安排在10月12日-24日,要求每个班级两名学生参加,教学信息员须提前收集教师教学、学习生活相关信息,并认真填写《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3.各院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检查后撰写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重点阐述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整改成效等),10月31日下午4:00前,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sjzcjjwc@163.com。
4.学校检查组根据每周的检查情况发布通报,通报时要对检查的问题描述准确、清晰,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或意见。
5.其他材料报送。
各院系将本单位自查的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1)、教学管理检查表(附件2)、校内实践教学检查表(附件3),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26日下午4:00前,报教务处备案。将2018级跟岗实习情况检查表(附件4),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26日下午4:00前交于校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058181053@qq.com。
联系人:姜丽芳(教务处) 电话:85201333
郭琳琳(校企合作处) 电话:89659862
教学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