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清理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自2016年以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7年以来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已经超期切尚未结项的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上述项目须在2021年12月10日前按《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程序和要求完成结项程序。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完成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三、截止日期
结项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红月
联系地址:卧龙校区图书馆705
联系电话: 82280612
电子邮箱:cjkeyanchu@126.com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清理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