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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一)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2022〕61 号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升,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于第八周至第十一周(2022年10月10日—11月5日)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月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以检查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包括教师到岗和授课情况;学生出勤、听课及作业情况;通过课堂听课,深入了解课堂组织和完成情况,包括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氛围、师生互动情况、到课情况、教室防疫情况等。重点检查2021级、2022级学生课堂教学质量、重点关注新入职教师、企业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
(二)教学资料
1.检查全体专兼职教师教学资料的完成情况,包括教案、实训(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的完整和规范性;课堂考勤记录情况,以及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的布置与批阅情况;《实训室运行记录本》的填写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其整改。
2.重点抽查新入职教师、新开课教师及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料完成情况(名单见附件1)。
(三)教学运行及管理
教学运行及管理重点检查听课、教研活动、“以老带新”活动、教学资料归档等情况。
1.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表、课程标准的一致性)。
2.听课计划落实情况:根据已报备的听课计划检查听课落实情况及《听课记录表》填写情况。
3.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已报备的教研活动计划,查看《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检查活动内容和次数。
4.“以老带新”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已报备的“以老带新”活动开展指导活动情况一览表、听课计划、教研活动计划,查看相关材料,检查活动落实情况。
5.各校企共建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企业教师授课情况。
6.各类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四)实践教学检查
1.实训课:重点检查2021级学生实训课运行和实训课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教案中的实训课部分、实训(实验)指导书、《实训室运行记录本》及学生实训(实验)报告完成情况等;
2.教学设施:重点检查多媒体、机房、实训设备等教学设施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3.实习实训:重点检查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情况、实习管理平台监测情况(附件2)。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采用巡查、抽查与听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对教学运行情况的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3.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查:采取教师听课与教学信息员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10月10日—11月5日)
2022年10月7日-9日,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的自查实施方案(附件3),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及教学信息员召开时间地点等。
2022年10月10日-10月23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自查方案开展期中教学自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10月10日-11月5日)
1. 课堂教学检查(10月10日-10月15日)
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具体分工情况如表1所示。具体检查时间各组根据情况确定。
2.教学材料检查(10月17日—10月29日)
由教务处和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等部门集中检查教学资料、实习实训、教学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分工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材料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组别 |
组 长 |
成 员 |
时 间 |
检查对象 |
第一组 |
吴海军 |
张贺帅、段紫叶、李倩、郭琳琳 |
10月27日 |
会计与金融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学院、交通工程学院 |
10月28日 |
经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 |
第二组 |
马静媛 |
檀星、卢璐、姜丽芳、马建华 |
10月27日 |
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月28日 |
护理与健康学院、人居环境学院、通识与人文教育学院 |
3.总结阶段(10月31日—11月5日)
院、校两级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学校发布期中教学检查通报。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实施方案》(附件3),方案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于10月10日16:00前将《授课计划表》纸质版与自查实施方案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1067233667@qq.com。
2.各二级学院将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安排在10月10日至29日,原则上要求每个班级两名学生参加,教学信息员须提前收集教师教学、学习生活等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教学信息员反馈表》。教学信息员会议时间地点确定后,电子版报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检查后撰写本单位的《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4)(重点阐述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整改成效等),11月5日16:00前,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1067233667@qq.com。
5.学校检查组根据每周的检查情况发布通报,通报要对检查的问题描述准确、清晰,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或意见。
联系人:檀星(教务处) 电话:82280612
马建华(校企合作处) 电话:82288778
附件:1.教案抽查名单
2.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情况检查表
3.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实施方案模板
4.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