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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本学期期末考试为线下考试

二、时间安排

随堂考试时间:12月2日-12月8日

期末统考时间:12月9日-12月1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进程确定考试安排,并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期末统考考试。

(二)12月5日,教务处发布期末统考安排,包括场次及监考人员名单。

(三)12月6日16:00前,二级学院提交巡考工作安排(附件1),期末考试期间检查本单位学生参加考试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反馈教务处。

(四)12月8日12:00前,教务处发布本学期学生缓考名单,任课教师须及时下载查看,相应学生成绩录入为“缓考”。

四、阅卷与录入成绩

(一)阅卷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由本人取卷后及时阅卷。

(二)录入成绩

任课教师务必于12月30日23:59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录入重修学生成绩(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录入)。

没有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如实填写“缺考、缓考和免修”。

(三)成绩审核

经各院系审核、盖章后,纸质成绩单于2021年3月6日前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