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进一步做好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新生教材选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教学基本要求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教材。特别是全校公共课程、平行班级较多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不能因任课教师不同而随意订购。
1.各院系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教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优秀获奖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或近三年来新出版的获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的教材。如课程无上述情况教材的,则应优先选用近三年新出版的高质量的高职高专教材。
2.选订教材的出版社必须是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出版社,对于选取不在学院审核通过的出版社目录中的其他教材的情况,应由相关院系提出申请《出版社名录范围外教材使用申请表》,经教务处和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选取。
1.各院系应慎重选择使用教材,所选用的教材应具有连续性、稳定性,教材使用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教材需要更换,请各院系填写《教材更换申请表》
2.课程教材选用依据教学计划确定,若审核确定的教学计划突发变动调整,需要临时增减或更换课程,各院系必须出具教学计划变动申请交教务处,以备更改教材征订信息,若无书面申请一律按原定计划信息执行教材预定,出现教材错订漏订由变动计划的相关院系负责。
3.教材库中有往届订购的剩余书目,各院系任课教师须比照教学任务和附件内容,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对其中的教材进行优先使用。
4.严禁各院系或任课教师给学生推销使用未经审批的教材。
各院系根据2021级新生的教学计划,填写《教材征订汇总表》及相关表单(征订数量暂不填),经院系审批后,于8月2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