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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许坤自动退学进行学籍处理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4-05-01 [浏览次数]:

据学校学籍排查工作安排,交通工程学院现开展学生学籍清理工作。根据《石家庄财经职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院要求或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按要求修完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三)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或者隐瞒既往病史被录取后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四)未请假离校或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六)休学超过两年的;(七)学院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经学校多方联系,截至2024年5月,交通工程学院,21汽车制造3班,学号2202001042,刘许坤,现已达到退学处理标准。现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为2024年5月1日—10日,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通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按《bv1946伟德官网学生校内申诉办法》办理。若逾期仍未联系,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