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舰也算得上是一种较老的水面战舰了。早在16世纪,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就曾把三桅武装船称为护卫舰。然而,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护卫舰恐怕要算19世纪40年代英国建造的“阿姆菲翁”号。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潜艇神出鬼没,使用鱼雷等连连击沉英、法等国的运输船只;同时封锁其基地、港口,给协约国造成很大的威胁。而当时各国所拥有的护卫舰吨位小、续航力低,于是各国开始注重建造1000吨以上、能够远洋作战的护卫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再次沿 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使用潜艇袭击盟国战舰和运输船队的故伎,击沉了大量舰船。为此,英、法、美等国迅速调整策略,加紧建造1000吨--l500吨的护卫舰。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海上便出现1800余艘各级护卫舰,参与保卫海上交通线、两栖登陆战及海上机动战等。
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护卫舰的卓越功绩令各国海军刮目相看,但因战后商船不再需要护航而使之发展又走下坡。50年代中后期,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护卫舰发展又出现了新的转机。特别是70年代之后,各级护卫舰普遍装备了导弹。此时护卫舰满载排水量均在2000吨--4000吨,个别的还超过5000吨;航速为30节--35节,续航力在5000海里--6000海里;一般均装备有反舰、反潜、防空等各型导弹,以及火炮、鱼雷、深水炸弹、干扰火箭等武器,相当数量的舰只还搭载有l架--2架直升机。此外,舰上装备有性能优良的探测设备、指挥控制设备等。
当今世界上拥有护卫舰的国家和地区约五十个,所拥有的护卫舰总数要超过其他各舰种总和数。按舰排水量和作战活动海区不同,护卫舰可分为近海护卫舰和远洋护卫舰两大类;按使命的不同,可分为对海型、防空型、反潜型和多用途型。
鉴于护卫舰的特殊作用和功能,今后护卫舰仍将是各国发展的重 点。首先,一些吨位较大的(3000吨以上)护卫舰还将受到诸多国家青睬,个别护卫舰吨位可能突破7000吨;当然,1000吨左右的护卫舰也不会受到冷落,会继续受到重视和发展。其次,舰载武器种类将增多,而且性能会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护卫舰的防空武器的性能将会出现质的突破,如美国的“佩里”级护卫舰就具有较强的防空能力。不仅如此,护卫舰将普遍配备直升机,用它来担负反潜、反舰、探测、电子干扰等任务。第三,舰上的探测装置,包括雷达、声纳等将有较大的改进与提高;探测距离远、灵敏度高的拖曳线列阵声纳将普遍装设。指挥控制系统性能也将得到明显的提高。第四,全燃动力和柴燃交替动力两种动力形式今后仍会被各国海军有选择地采用。此外,一种新颖的电燃联合动力形式现也为某些国家所看好,正在试用中。
护卫舰的特点是:轻快、机动性好、造价、适宜于批量生产。其排水量一般为1,000-3,000吨,航速为25-30节,其动力装置以采用中速柴油机者居多,也有采用汽轮机和燃气轮机联合动力装置。护卫舰根据其排水量的大小不同,可以是多用途的,也可是单用途的。因此,其上武备可分别配有舰对舰导弹、舰对空导弹、火炮以及反潜鱼雷、大型深水炸弹和火箭式深水炸弹等反潜武器。有的护卫舰还带有反潜直升飞机。现代护卫舰上的各种电子设备也在不断地得到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