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卜志勇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进行学籍处理的通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学籍排查工作安排,会计与金融学院现开展休学逾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根据《石家庄财经职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之日起2周内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二)款因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持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复查,由医务室出具“确已康复具备复学条件”证明,报学生处审批,方可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可以申请继续休学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超过两年的,作退学处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学校多方联系,截至2024年12月,卜志勇休学期满逾期未提出复学申请,亦未办理复学手续,现已达到退学处理标准。现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5日,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通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按《bv1946伟德官网学生校内申诉办法》办理。若逾期仍未联系,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附:会计与金融学院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名单

附件: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