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会计系在103办公室召开关于在学生班级实行导师制的工作部署会,遵照学院领导关于“贯彻教书育人,进一步改革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促进培养人才上新台阶”的讲话精神,根据系的实际情况,经系领导研究决定在学生班试行导师制。会上会计系张书站书记为辅导员阐述了实行班级导师制的作用及意义:
一、教书育人是对大学教师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第二章“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师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2条“高等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我院文件在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第8条中要求“教师应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并维护好课堂秩序,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提出批评,进行教育”。
二、聘专业课教师为班导师意义重大。
1、全方位了解学生、零距离与学生交流,有利于提高、树立自己在学生中的形象和威信。
2、指导学生人生职业规划和加强职业道德、岗位素质的指导,弥补了我们教育教学的“短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增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在社会的生存能力,进而提高学校的社会信誉。
3、学生是我们每位教师最大的财富,与他们交终生的朋友,是实现教师价值的重要指标。
4、导师制给全体专业老师搭建了一个表现自己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大胆张扬自己的长处,锻炼自己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将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三、导师制的规定。导师在系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和辅导员配合,利用教学过程和定期受邀请到班、在不同的时机和场合利用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每学期聘任一次。
四、导师的职责。导师主要侧重于在以下方面对学生开展指导教育。
1、本专业职业道德的调研、教育和指导。
2、大学生涯规划{就业、择业、创业}指导教育。(上大学为什么,上了大学学什么,大学毕业干什么。报会计,学会计,干会计等等)。
3、对学生在课堂、宿舍、公共场合言行的规范管理和教育。
4、学生需要指导和帮助的个别和一般问题。(实行定期对话制度)。
5、上级领导交办的突发和临时性任务。
五、奖评措施。每学期评出3——5人为教书育人标兵,提请学院给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系领导积极争取给教师所付出的劳动和奉献给以经费的补贴。
通过本次会议使我系的辅导员更加了解了导师制,统一了思想为提高我系学生管理水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