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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看监控录像工作流程
      日期:2022-07-19

    调看监控录像工作流程

    1.调阅录像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录像调阅申请表,经保卫处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调阅。

    2.校外人员不允许调阅录像。

    3.校内人员调阅录像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学生不得单独调阅需辅导员陪同

    4.保卫处科以上干部因工作需要可调阅监控录像,但须在监控值班员指导下调阅,严禁因调阅录像不当损坏设备及程序。

    5.调阅录像时禁止照相、拷贝、翻拍等行为。

    6.公安机关调阅录像需要经过保卫处处长同意后,由保卫干部陪同调阅。

    7.下列情况个人不得调阅

    1)涉及国家安全者;

    2)涉及学校机密者;

    3)涉及外事活动者;

    4)录像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者;

    5)录像内容不涉及申请人申请事由者;

    6)其它不允许调阅的情况。

    8.严禁删除监控录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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