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工作处工作职责
安全稳定工作处,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坚持以稳定为主线,以防范为核心,以服务保障、精细管理和安全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实现 “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员工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督促有关机构具体实施各项安全制度;
二、负责收集校园思想动态,为学校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三、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督导各机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四、协助和协调有关机构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 负责受理师生报案,协助公安机关查办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
六、协助举办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大型活动的报批手续;协助举办单位维护校园大型集会等重要活动的治安秩序;
七、进行校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八、负责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机构整改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的维护维修;
九、负责门卫值班,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管理和引导;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十、负责校内集体户口的管理;督促有关机构加强对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十一、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