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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2021级学生安全教育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21级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4日——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以及交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强不良网贷、传销、电信诈骗风险防范教育

    要组织全体学生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且实名注册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增强学生的甄别和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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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院学生所在寝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重申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提醒学生保管好个人财务,寝室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火防盗,外出要关好门窗并关闭电源,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四)加强学生网络行为教育引导要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坚守网络道德与秩序,理性网络交往,谨慎网络购物,防范短信、网络诈骗。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及应急演练,教育学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初期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专人负责,按照安全教育内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2.各学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调动辅导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要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各学院要注重宣传报道,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上传至各自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以便相互交流学习。

    六、材料报送

    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并于9月30日下午3:00前将各学院“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946681@qq.com,纸质版交至安稳处图书馆107办公室。(总结材料包括:本学院开展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开展形式、活动内容、图片素材5-8张、各项活动学生参加人数、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一般不超过2000字。)

    联 系 人:张 洁

    联系电话:0311--82280566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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