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教学楼椰子树着火的通报
各系部、处室:
四月二十四日中午11点40分左右我院招生办教师张号在第一教学楼内点杨树絮造成第一教学楼内椰子树着火,在第一教学楼内的教师速赶赴现场救火,因抢救及时,仅一颗椰子树被毁坏,固定设施未遭破坏,避免了重大火灾险情的发生。
学院决定对引起此次火灾发生的教师张号,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在“4·24”救火中我院教师刘磊、袁术仙、相同川、郝艳在、董风、丁玉莲、聂前以及部分管理系学生在此次救火事件中迎难而上、不怕危险、勇于保护单位财产的高尚品质,以上同志给予全院通报表扬一次,希望全体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在工作中积极发扬奉献精神,团结一心,开拓创新,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